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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0级同学上交毕业论文初稿的通知
    2016-05-16 21:23 院教务办 

    根据毕业生与学院签定的《毕业论文合同书》要求,请毕业生与指导老师联系在3月10-3月17日之前上交毕业论文初稿,要求稿件有老师批改的原始痕迹。四月初上交毕业论文第二稿,要求同上。四月18日以前上交毕业论文定稿进行过机检查。未交的同学或过机检查抄袭率达到10%以上的同学不能参与毕业论文答辩。答辩时间暂定于四月底及五月初,请各位同学做好准备。检测不合格的修改通过后由本人自己到学校图书馆进行论文检测,拿合格的检测报告交到院教务办。重新检测合格及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同学可参与第二次答辩,第二次答辩时间在五月中旬。

    相互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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