质量工程管理
     
     
    关于申报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及2011年在建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
    2016-05-16 21:23 院教务办 

    各教学院(部):

    根据《yh1122银河国际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,为促进团队建设和学科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,加强课程资源建设,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,推动专业调整和专业改造,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,不断强化人才培养质量,经研究决定实施yh1122银河国际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计划以及2011年在建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新开课程申报

    本次申报以《yh1122银河国际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(见附件1)规定的申报范围为准,申报课程须符合该办法的相应要求;各教学院(部)负责组织本次申报的推荐工作,资助课程以专业为单位申报,只有一个专业的学院限报1项,多个专业的学院限报2项。

    二、2011年立项新开课程中期检查

    1、检查形式:对2011年立项的新开课程开展中期检查工作,检查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,检查组成员应为教学指导委员会、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。

    2、检查内容:各项目负责人根据《2011年度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》中的建设计划撰写3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并准备相关的备查材料,上述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集并管理。

    3、各个学院结合检查情况完成检查总结,总结的内容应包括(1)学院的措施、相应的管理办法;(2)学院立项课程的基本情况(3)学院在建课程检查的基本情况(4)中期检查对各门课程检查的结论。

    4、中期检查工作须在10月10日前完成,检查总结与结论需同期交教务处教研科备案。中期检查合格的在建课程教务处将拨付剩余的课程建设经费,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程教务处将收回已拨付的课程建设经费,并停止后续资助。

    三、材料上报时间与要求

    1、材料上报截止时间:2012年10月10日(逾期不予受理)。

    2、申报要求:以学院为单位一次性上交申报材料和中期检查材料,不接受个人上交材料。

    四、其他事项

    所有申报材料由学院(部)汇总签署意见后,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教务处,张家界校区交教务办,电子文档发送至教研科邮箱,过期不予受理。

    联系人:李建锋 宋海龙 余继宏

    联系电话:0743-8564146

    电子邮箱:jyk@jsu.edu.cn

    附件1 yh1122银河国际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

    附件2 yh1122银河国际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

    附件3 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

    教务处附件:关于申报2012年新开课程建设项目及2011年在建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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